你好,有这些
1、保险期间停止参加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在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本市其他医疗保障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理赔。
2、投保者未按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发生事故之后无法获得理赔的。
3、未经确认的长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临时异地就医发生住院、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费用、非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药等,肇福保不予理赔。
4、事故发生之后,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并支付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肇庆肇福保不予支付。
5、参保人故意自致伤害,但参保人自残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参保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发生意外也无法获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