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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通则废止(2022年贷款通则最新全文)

贷款通则废止(2022年贷款通则最新全文)

其实贷款通则废止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2022年贷款通则最新全文,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贷款通则废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2022年贷款通则最新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本通则中所称贷款系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本通则中的贷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四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开展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实施《贷款通则》的监管机关。

企业有法律诉讼为什么银行就不给贷款

只要有诉讼,银行就不给客户贷款,这说得有些绝对。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有法律诉讼,银行是不愿意为其发放贷款的,甚至可以说是不敢为其发放贷款的。

可是对于某些经营情况较好,涉诉标的金额又不大的企业,银行也是愿意为其发放贷款的。

以万科集团为例,如果它向银行申请贷款,我想大部分银行都会考虑放款给它的。如果按照“有诉讼就不放款”的原则,万科集团是不会拿到银行贷款的。在网上随便一搜,你就会发现,万科集团涉及房屋买卖纠纷。

这些涉诉金额可能也就几十万,几百万,面对万科集团1.73万亿的资产规模,每年几百亿的净利润,这根本不会影响到万科集团在银行面前的信誉。

除了这类企业,那些作为原告力争确保自己合法权益而涉诉的企业,银行也是会在调查以后愿意发放贷款的。

以上说的只是大部分银行面对涉诉情况的处理方式。还有一些银行确实存在一刀切的现象,无论企业规模和涉诉标的差别有多大,也无论你是原告还是被告,无论案件是否终结,都不贷款。

这类银行势必会因为客户越来越少而转变思路,但当下,他们的思路就是遵循《贷款通则》的规定调查借款企业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发展前景。他们武断地认为,借款企业涉诉,就是领导者素质有问题,经济实力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发展前景堪忧,最终影响贷款的归还。

对于那些作为被告标的金额又大,或者是被执行人的企业,银行不向其发放贷款也是合情合理。一场官司打下来,耗时耗力,企业的日常经营会受到影响,甚至还有可能成为被执行人,影响银行贷款的正常收回。

总结:

大部分银行是相对客观地看待企业涉诉的。对于作为原告的企业,本身盈利水平远高于涉诉标的金额的企业,亦或是案件已经终结,经营情况良好的企业,银行还是愿意为其发放贷款的。

如果你觉得我说得有道理,欢迎关注、点赞、转发,我在评论区等你。

贷款转贷罪的详细司法解释

一、高利转贷罪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高利转贷罪相关规章

《贷款通则》(1996.6.28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第2号)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4、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5、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第七十一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7、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三、高利转贷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十三、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关于本次贷款通则废止和2022年贷款通则最新全文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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