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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下套步骤(套路贷如何套路)

套路贷下套步骤(套路贷如何套路)

济南市扫黑办、济南中院召开新闻通气会,该案被列为典型案例之一。济南中院对该省典型的恶势力团伙实施的“套路贷”案作出二审判决。

什么是套路贷?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导或强迫受害人签订“出借”或变相出借、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以及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任意认定违约、销毁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物。这种违法犯罪活动被称为“套路贷”。

为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济南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8年12月25日,长清区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于恩奇、齐藤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5万元。曹、高世礼、刘晨军等12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6人并处相应罚金。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

日前,济南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罪恶之手

向大学生伸出援手

2016年5月,一家名为“齐鲁投资公司”(又名“齐鲁民间贷”)的公司在常青藤小区悄然成立。与其他公司不同的是,公司成立时并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更微妙的是,小区位于长清区大学城附近,毗邻几所大学,放贷对象以大学生为主。

公司成立后,于恩奇和齐藤招募业务员,提供资金和办公场所,约定贷款利息、手续费、逾期费等费用的收费标准,业务员提成比例,决定上门讨债,利润均分。一双邪恶的魔手,在贪婪欲望的支配下,伸向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

2017年9月、10月,被害人曹瑞某向于恩奇借款7500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到手4800元。对方要求曹瑞某出具15万元借条。

2018年1月11日,被告人陆(在逃)在曹瑞某所在的济宁市微山县老家找了十几个人讨债。因曹瑞某家中无人,卢等人给曹瑞某母亲打电话,索要50万元。曹瑞谋的妈妈说给不了。

于是,卢等人开着车在村里转悠,喊着“曹德(曹瑞某父亲)儿子不还钱,全家老是烦”。晚上在曹德的一面墙上用红漆写着:“曹瑞谋,欠钱就死。“与此同时,两名讨债人在微信上给曹瑞某发喷漆,并在曹德某房屋前摆花圈、烧黄纸。

然而,于恩奇、齐藤等人的犯罪行为远不止于此。

“我想从你们公司借点钱.”2017年10月14日,一位名叫的大学生通过孙的介绍来到齐鲁民间借贷。经与齐藤沟通,王钟以李世谋的名义从齐藤获得贷款1万元。但是,借条一开,金额就变成了64000元。

2017年11月1日18时,借款逾期后,王钟到齐藤办公室协商还款事宜。被告人孙凯、曹用言语、棍棒威胁,要求偿还6.4万元,向敲诈5.4万元未果。

当晚23时许,孙凯、王一鸣欲将王钟带至大学路派出所。在他们出去的路上,王钟用刀划伤了孙凯和王一鸣,他们拿刀后与王钟撕扯。随后,被告人曹、王天新赶到,一起殴打。王天新又电话通知被告人于恩奇、刘晨军、郭长春、陆,四人继续殴打,致右额顶部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经鉴定,损伤评定为轻伤。

类似的犯罪行为仍在不断发生,受害者遭受的非法伤害也在频繁上演。犯罪多样性

通过各种方式投入战斗。

在讨债过程中,于恩奇和齐藤的行为可谓五花八门,不仅给受害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也给受害人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

2017年12月27日,被害人周晓通过被告人郭长春、周燕向被告人于恩奇借款4000元,而周晓与于恩奇签订的借款合同变成了8000元。更不可思议的是,扣除各种费用,周晓竟然拿到了2800元。

郭长春、周燕向某周晓发送侮辱性短信,威胁不还款就向其亲友发送侮辱性短信,周晓被迫还款7200元。随后,周燕以周晓还没有还钱为由,威胁要给他的亲友发侮辱性短信,周晓又返还了5000元。本案敲诈勒索金额为9400元。

与此同时,于恩奇和齐藤的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心理伤害越来越大。

2017年12月25日,被害人耿军某通过郭长春向于恩奇借款2000元。扣除各种费用,他实际拿到了1100元,耿军某开了一张4000元的借条。后被告人于恩奇、郭长春等人索要耿军某人、父亲、朋友的信息,借款到期后耿军某不还款,耿军某及其家人、朋友依次受到电话骚扰。12月31日,耿军某收到辱骂短信,威胁耿军某还款。

2017年4月28日19时许,被害人杨某要求被告人石办理账户清算业务。石同意替杨清偿债务约1.4万元,并要求杨出具借条4万元。石元为杨某偿还了3000元左右的债务后,要求杨某办理完清账业务后方可离开。4月29日,于恩奇指使史等人带杨到其他借款公司借款。4月29日至5月1日,石等人带领杨某到济南市、泰安市等地,以杨某的名义向其他借款公司借款。4月30日下午,杨提出离职。于恩奇、石等人不同意,要求杨还钱后方可离开。被告人石

、何天祥等人看管杨某并扣留其身份证,限制杨某的人身自由。

“我和石秀元等人吃饭时,旁边总坐着一个人,上厕所有人专门跟着我,何天祥每天晚上都拿走我身份证。”被害人杨某在陈述时依然心有余悸。

在以于恩齐、齐腾等人为首的14人犯罪团伙中,其中于恩齐、齐腾为“80后”,而其他12人全部为“90后”。其中女性被告人周燕出生于1997年,案发时为某高校在校大学生。虽然被告人年龄不大,但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却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罪证确凿

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根据法院最终认定,于恩齐、齐腾等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前后共有几十起,罪名涉及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罪。

其中,被告人于恩齐、齐腾参与诈骗2起,总金额共计91608.88元;参与敲诈勒索11起,既遂6起,总金额共计173453元,未遂5起,总金额共计9.43万元;参与故意伤害1起;参与非法拘禁2起。而这两名被告人,正是“套路贷”恶势力团伙的首要分子。

除此以外,被告人刘宸君参与故意伤害1起,参与非法拘禁1起。被告人曹明昊参与诈骗1起,金额22688.88元;参与敲诈勒索1起,未遂金额5.4万元;参与故意伤害1起。被告人高施予参与非法拘禁1起;参与诈骗1起,金额68920元……

“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较大,性质恶劣,很多暴力行为令人发指。”“套路贷”案件审判长王芳在谈到案件时如是说。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齐腾的辩护人提出齐腾和于恩齐只是为本案其他被告人提供资金,双方系合作关系,不应认定为犯罪集团首犯的辩护意见。

根据被告人刘宸君、郭长春、孙恺等人即其他共同作案人的供述,证人耿东某、朱玉某、马某等人证言,业务员联系客户借款后,将资料推送给齐腾、于恩齐,二人放贷、收取利息、手续费,业务员在利息、手续费中提成,二者系雇佣关系,而非合作关系。

同时,被告人于恩齐、齐腾以“齐鲁投资公司”或“齐鲁私贷”的名义招录多名业务员,公开从事高利放贷业务,提供资金和办公、住宿场所,负责放贷、收贷,制定放贷利息、手续费等费用收取标准,以暴力、威胁、诈骗等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于恩齐、齐腾起组织、领导作用,应为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司法观察

坚决遏制﹃套路贷﹄犯罪

“套路贷”涉黑恶犯罪的猖獗,严重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办理涉“套路贷”案件时,对案件定性、共同犯罪的认定、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处理,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认真细致予以认定和把握。为此,长清区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结合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照“三项规程”,稳步推进“套路贷”涉黑恶案件庭审实质化。

加快办案节奏。对检察机关起诉的“套路贷”涉黑恶案件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尽快排期开庭。对案情复杂的“套路贷”案件提前介入,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严格执行审限要求,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力争以最短时间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

保证办案质量。由院长、庭长亲自挂帅,配备精干专业的审判人员,做好“套路贷”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工作。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以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套路贷”案件审理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拔高、降格”两种错误倾向。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三项规程”要求,切实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

相关问答:相关问答:私人放贷,五万元一年利息一万元,受法律保护吗?

先给你结论,属于高利贷但大部分利息仍然受到法律保护。

有的朋友说,你既说这是高利贷又说部分利息受到法律保护,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是你对于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太了解,下面给大家详细解释一下。

第一,自从2020年8月开始,最高院发布了最新的司法解释,其中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做了新的规定。以前年化借贷利率24%以内均受到法律保护的情况发生了变化,现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年化利率为每月公布的一年期LPR利率的4倍。

第二,什么是一年期LPR利率呢?贷款买房子的朋友都听过LPR利率吧,没错就是这个LPR利率,只不过房贷参考的是五年期以上LPR利率,而民间私人借贷参考的是一年期LPR利率。这个利率由各家商业银行自行报价然后通过一种机制计算而成,具体怎么算大家不需要知道,只要明白每个月的20日央行会公布当月的一年期和五年期以上LPR利率。看到这里,敏感的朋友应该能够知道了不同月份借钱的利率是有可能不同的,因为一年期LPR利率每个月都有可能发生变化。

第三,虽然说每个月都要重新报价一次LPR利率,但短期来看这个利率的变化不大,截止2021年1月20日,已经差不多有半年没有变化了,而且可以告诉大家的是2021年2月20日公布的LPR基本上也不会变。因此,我们可以暂时就用现在的一年期LPR利率来判断私人借贷是否超过高利贷范畴。现在的一年期LPR利率为3.85%,而借款利率上限为4倍,也就是3.85%*4=15.4%。记住这个数字!

第四,题主提到的5万元借款一年1万元的利息,计算一下年化借款利率为20%,超过了15.4%的上限。如果借你钱的人愿意借5万一年还你1万,那是你们之间的事情,相当于周瑜和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法院和法律也是不会管你们的。但如果借钱的人懂法律也不愿意给那么多利息的话他告上了法院,则法律会调整利息到限额范围内。也就是说,法律仍然是保护符合规定的利息的,只是超过规定的不予认可而已。在题主借5万元的案例中,如果真的发生诉讼了,法院会判借钱的人还给题主50000元本金加上7700元利息。

第五,作为出借人,题主可以让对方在借条上写上借5万元还1万元。在借款到期时,如果对方愿意按照借条的约定一共还你6万元的话,你就收下。如果对方说利息高了,则同意让对方还57700元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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